城市中等收入者租房、住房情况如何?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发布

南方+ 记者

12月30日,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发布暨疫情中国住房政策研讨会召开。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况伟大发布中国135个大中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2010—2021)。

研究发现,按照报告住房负担不起和严重支付困难标准,理性预期下,2010—2021年135个城市中大多数城市中等收入者几乎不存在既买不起又租不起房的情况。

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此研究的分析对象为城市层面的中等收入者)显示,疫情仅对房价收入比有显著负影响,对房租收入比无显著影响。2020—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无房租支付困难。在中国不同地区,人们住房可支付的困难程度有差异,2020年不同地区间房价收入比不平等性上升,房租收入比不平等性下降。

城市房价可支付指数(单位建筑面积住房平均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布显示,城市房价可支付指数先升后降,大于房租可支付性。调查中的一线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不平等性小于二线城市和三线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不平等性主要集中在三线城市,而非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地域上看,东部城市的住房可支付指数不平等性大于中部城市和西部城市。

城市房租可支付指数(单位建筑面积房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布中,房租收入比呈下降趋势,支付能力上升。按城市等级划分的房租可支付性分布中,135个城市中4个一线城市中等收入者房租可支付性最强,其次是31个二线城市,最弱是100个三线城市。

况伟大建议,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期,居民难以形成长期和稳定的预期。鉴于非理性预期房价增长率较理性预期房价增长率更能恶化中等收入者住房可支付性,在房价上涨过快地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住房政策应具有长期性和可持续性,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防止住房政策朝令夕改,继续采取限购、限贷、限售等措施,严厉打击住房投机,坚决遏制房价快速上涨势头,使居民预期回归理性,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减少中等收入者房价支付困难。

该研究是自2018年连续第5次发布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通过科学构建住房可支付指数体系测度了2010—2021年中国135个大中城市的房租和房价可支付能力。该研究目的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见习记者】段江含

编辑 叶永康
校对 张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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