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首个公办专门学校正式启用,为“迷失”孩子找到“归途”

汕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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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汕尾市阳光学校正式揭牌。这是汕尾市首个集义务教育、矫治教育为一体的全寄宿制公办专门学校。学校主要承担汕尾市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工作,由汕尾市教育局直属管理,计划明年开始面向全市招生。

揭牌仪式现场。

汕尾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伟明讲话。

汕尾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伟明表示,汕尾市阳光学校的成立凝聚着汕尾市委、市政府的心血和期望,弥补了汕尾市专门教育领域的空白,对完善汕尾市教育体系建设、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学校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各项办学机制体制;落实立德树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建强班子、带好队伍,激励教职员工实干当先、奋勇争先;提升办学效果,高质量完成在校青少年矫治转化任务,帮助更多孩子走出迷途,努力打造汕尾专门教育品牌,真正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有教无类。

据介绍,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汕尾市教育局利用海丰县赤坑镇茅湖村原茅湖小学原校舍,改扩建为汕尾市专门学校,并命名为“汕尾市阳光学校”。目前,汕尾市阳光学校建筑面积1208平方米,有一栋两层的教学楼、两栋一层的生活用房,能够同时满足4个班共80名学生接受全寄宿教育与矫治,并配备了完善的教育与管理队伍。

汕尾市阳光学校负责人卓秉江发言。

汕尾市阳光学校负责人卓秉江表示,学校将实行“全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除开设义务教育课程外,还会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开设法治教育、行为矫治教育等专门课程,并适时邀请法制教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专家开展法制教育、心理矫正、亲职教育等活动,确保学生在矫治转化过程中身心得到健康发展,步入正常的社会化成长过程。

【撰文】肖烨 黎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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