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清远8个县(市、区)共有10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87个,提前完成国家在各省部署安排的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近年来,清远始终把饮用水水源保护放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实施了一系列工程和管理措施,提高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工作部署,各省需在2025年前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发布会上介绍,1998年以来,清远历经五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目前8个县(市、区)共有10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均已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2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87个,“千吨万人”以上农村级饮用水源保护区4个。目前,清远乡镇级及“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已提前全部完成划定工作。
为保障水质安全,清远还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其中,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月监测一次;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不少于一次;镇级及“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开展季度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乡镇级及“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普遍能达到Ⅲ类水质。
此外,全市8个县(市、区)分别对辖区内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水质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清新区三坑滩、英德市江湾、连州市白云庄和位于清城区的江南水厂4个日供水10万立方米以上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控系统建设已基本完成,多举措保障清远居民饮水安全。
未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将在清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对人民饮水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做好农村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记者】陈立楷
【通讯员】清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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