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锚准法律监督定位,以更实举措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任务目标精准落地。近年来,白云区“行刑衔接”平台备案及移送案件数长期位列全市首位,白云区检察院行刑衔接工作获评广州市法治领域改革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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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项机制”为科学引领
让“衔接网络”更紧密
一是加强常规机制建设,规范工作管理流程。制定全市首个现场移交工作文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现场移交工作指引》,先后出台《业务培训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制度》等16个行刑衔接工作规定,形成纵向有序、横向协调的规范体系。
二是加强履职机制创新,推动一体履职。在全省率先同时成立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三个专业检察办公室,实现刑事、行政、民事、公益四大检察功能性集中履职与行刑衔接的深度融合。在全市率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监督窗口前置至立案侦查阶段,对拟呈捕、移送起诉的行刑衔接案件进行把关过滤和合理分流,实现对行刑衔接案件前端过滤与后端处理于一体的履职创新。启动至今共提前介入行刑衔接案件557人,提出的处理意见获采纳408人。
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三是加强协作机制完善,实现内外联动。构建行刑案件线索双向衔接机制,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的基础上,完善相对不起诉、不构罪行政违法线索反向移送,将行政处罚建议和案件线索以抄送检察意见的方式移送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构筑违法犯罪打击闭环。2022年以来,区检察院共向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发出检察意见书29份。发挥内部并行效能,刑检部门将检察意见同步抄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挖掘履职作为空间,协同发挥横向效能。在内部一体化建设方面,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全面履职,并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民事侵权责任,多维度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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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模式”重塑变革
让“衔接合力”更强大
一是优化引导模式,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有效发挥典型案例与规程指引的示范引领作用,区检察院办理的2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教学案例,4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10篇治理经验获《南方法治报》等媒体宣传,培育发布白云区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典型案例6件,联合14家单位签署行刑衔接三项规程,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司法工作规范化。
为物流企业送上检察建议,守护寄递安全
三是完善治理模式,形成综合保护大合力。聚焦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养老诈骗高发的问题,开展“神医”神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医药行业虚假宣传。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同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省建立加强食药领域的涉老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协作机制。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圆桌会议、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并建章立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走进100家基层检察院”活动专访肯定。针对小产权房违建、“非遗保护”等热点焦点,区检察院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共同打击合资建设“小产权房”等犯罪,教育引导涉案人员清退房款和房屋,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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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大理念”能动监督
让“衔接硕果”更丰富
一是延伸监督触角,以渠道建设赋能协作合力。加强整体谋划,召开行刑衔接会议5次,及时化解行刑衔接工作中的矛盾分歧问题。建立双向咨询和同堂培训机制,为各行政执法单位办案团队交流协作、培训练兵、经验互通提供沟通平台,区检察院牵头举办白云区首次同堂培训,参与培训人员涵盖全区24个镇街及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适时精准开展监督,督促相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切实履职,及时捕捉案件移送障碍线索,引导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证据规范转化,共收集障碍线索12条,成功消除障碍10条。
开展业务培训会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以数据建设赋能监督效能。设法破除“数据孤岛”藩篱,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案件信息共享。区检察院作为全省基层院代表,参加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线上研讨会,参与省检察院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抓实抓牢大数据这一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
三是提升监督能力,以人才建设赋能队伍活力。聚焦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区检察院大力实施“云检启航工程”等人才梯次化培养方略,今年5人次在行刑衔接工作中加速成长,荣获省、市十佳公诉人称号,促进行刑衔接综合能力提升。持续深化特邀行政机关检察官助理制度,与检察官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搭建常态化培训资源共享机制,促成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理念更新,形成全区办案力量同频共振的良性发展,有效提升行刑衔接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白云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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