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这段禁烟销烟史,一起来了解→

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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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地区人情淳厚,民风淳朴,勤劳善良。清乾隆版《河源县志》中对河源民风的描述只有寥寥几句,皆是时任知县陈张翼的溢美之辞:“士习醇雅,民鲜争斗,读书力农,耻于逐末。”

但随着鸦片战争前后的形势发展,自清后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河源城乡居民沾染抽食鸦片烟恶习的不在少数,不少贫苦者吸食上瘾,身体受到摧残,经济陷入绝境,导致卖田地、卖儿女。

有害之物不可久,不正之风不可长。鸦片战争前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司时常雷霆出击,铲除烟窟,限期戒烟,虽然收到一定成效,但并未禁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严令禁止吸毒,缉拿主犯、教育从犯,烟毒从此得到根除。

1939年12月14日《香港工商日报》报道《河源请提前禁绝烟毒》。资料图片

清末民初河源烟馆泛滥成灾

1930年,时任河源县长张尔超曾有一篇文章,指出了嗜赌吸烟(本文特指鸦片)的害处:“烟赌之害,甚于洪水猛兽。吾粤盗风之盛,推厥原由,多由于人民嗜赌吸烟,倾家荡产,以致流而为盗匪……伤风败俗,废事失业,弱种误国,种种弊害,不一而足。简而言之,烟赌为社会万恶之源。”

马丁·布思在其《鸦片史》说,早在有历史记载以前,鸦片就已广为人知,它是最古老、最广泛使用的麻醉剂。20世纪初,用于止痛的鸦片及其提炼品海洛因,负面作用开始被人发现:令人上瘾,可以致命。

中国人最初吸鸦片是从吸烟草衍生的,烟草于17世纪初传入中国。后来,中国人开始用烟丝混合半精炼的鸦片一起吸。到了大约1760年,有了调制鸦片膏的方法,可以不混烟丝只吸鸦片。起初吸纯鸦片只是富有人家的消遣,至19世纪30年代已经传遍宫中的太监、文武百官、商人阶层。到19世纪70年代,吸鸦片在轿夫、船夫,以及其他靠劳力生活者之中已是平常之事。再到20世纪初,连农民也在吸鸦片了。在整个亚洲之中,吸鸦片、种鸦片的发展在中国是最显著而深入的。([]戴维·考特莱特《上瘾五百年:烟、酒、咖啡和鸦片的历史》)

清末的河源地区,(鸦片)烟馆泛滥成灾。宣统元年(1909年),河源士绅、江西候补知县陈华钧,捐银1000两,以作河源地方戒烟经费。陈华钧的父母陈清平、陈江氏,对河源日渐流行的鸦片烟深感忧心,一再跟其提及戒烟之事。父母死后,陈华钧亲眼看到鸦片对河源民众的危害,记起父母遗训,便向官府捐助戒烟经费。两广总督张人骏认为,陈华钧此举,“洵属热心公益,足为乡民矜式”,为他上奏朝廷请旨,建议按例准其建坊,给予“乐善好施”字样,以示鼓励。清廷收到这份奏章后,给予了准许。(《政治官报》宣统元年五月十二日第599号第218页)

清末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禁(鸦片)烟方面,出了不少的常规以外的新闻,至今我们仍能从当时各报刊中看到。

陈炯明取消禁烟令

民国初期,河源民间私藏(鸦片)烟者为数不少。1919年7月,河源县学生联合进行宣传抵制鸦片活动,査封“南昌馆”,共查出(鸦片)烟100多斤,洋油、洋钉等100多斤,在公园牛岗行摆出让群众参观。

当时官方禁烟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时常派遣官员亲往禁烟一线督查工作,有些官差甚至会遭到吸毒者或贩毒者报复。1915年12月,广东禁烟局委员郑某,奉派往河源查勘烟苗。调查结束后,郑某乘河源电船抵达惠州界。谁知在当月7日早晨,船至惠博交界河面,他被数十人驾艇拦劫,全船被掠夺一空。得知郑某为政界中人后,当即将其轰毙,并伤乘客数人,携赃呼啸逃逸。(1915年12月21日《申报》)

民国九年(1920年),省政府饬令各县严禁“三害”(烟、赌、娼),河源县署组织人力查封烟馆、赌馆、娼馆,焚烧烟、赌器具,收效较大。

有些官差擅用权力禁烟,借口执法,激起民变。民国十年(1921年)3月,驻河源防军钟姓统领部下第三营张英所部,因移防紫金,假借搜查商店烟土及桂军遗枪之名,率兵抓捕市民潘某等多人,激成事变,被商民鸣锣围困,缴去枪支,并将官兵一律捆绑;后来,相关人等被当局撤职承办。(《香港华字日报》1921年3月21日)

1935年4月27日,河源县属黄田九社乡的一个禁烟稽查人员,独自到农民李为藩家去搜查私烟,当时李为藩不在家中,该稽查人员并无所获,就向其家人索要了毫银20元。李为藩回家听得此事,心中冒火,直接奔向黄田圩禁烟分所理论。到达时已是夜间,他只得找了个旅店住下。当晚,因李为藩邻房的客人在吸食鸦片,黄田圩禁烟分所的稽查人员便向店主索要茶水费20元,否则将店主抓走。生性刚直的李为藩听见,出来打抱不平,据理力争。稽查人员大怒,将李为藩拘拿到局,要罚他100元。李为藩因家贫拿不出这么多钱,被羁押。李为藩的家人找人写下状纸,向河源法院控诉,并要求恢复其名誉。(《香港工商日报》,1935年5月2日)

一些不法之徒,还暗中招人开赌聚吸,以资营利,有司时常巡查封办。1937年2月7日夜,河源县警侦查探悉上城西门街住户,有歹徒潜入聚赌吸烟,当即查封,捕获烟徒李耀等13人,查获烟膏、烟具及煮烟物件多种;在双下乡捕获烟赌窟2个,拿获烟赌贩12名,烟膏烟具多种,一并押解到县办理。(《香港工商日报》1937年2月15日)。

民国十三年(1924年),盘踞东江的陈炯明为解决军饷,从烟税中增加财政收入,取消了禁烟令,河源县种烟、吸烟、贩烟愈演愈烈。

戒毒成功者到江边垦荒

在河源与和平、新丰等县交界处,因地处偏僻,有人种植罂粟牟利,虽经查毁,短时期尚未绝迹。民国十六年(1927年)查到边界有私种罂粟的,有司将其铲除。

民国初年,当局禁烟决心很大,县长也要亲自查勘,频密往各区巡视。

据1930年《广东各县市禁烟情形报告表(河源县)》显示,1930年之前吸食鸦片烟的有1846人,1930年填报此表时降到1351人,县长亲自挂钩督促戒烟的有495人。该表在备注里写道:“吸烟人数亦已逐渐减少。现在吸烟之人,多系年老有夙疾者,容俟勒令设法戒断,以期禁绝。”

除了劝勉勿食鸦片,有司还制定了条例,吸(鸦片)烟者、贩毒者,轻则罚款坐牢,重则处决。《禁烟治罪条例》第八条:“吸食鸦片者,处6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0元以下罚金,再犯第一次之罪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元以下罚金,三犯者处死刑。

有司还用刚通行不久的白话文写成书面通告,劝诫河源县的烟民们。先是痛陈鸦片对个人的危害:“你们白白把有用的金钱,健康的身体,宝贵的光阴,沉湎于烟毒之下,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了。想是你们一时系误于恶劣环境所诱陷:或者惑于却病之谬说,起初一榻横陈,聊资取乐,继而浸染成瘾,致罹毒害……像这样玩意,何啻自掘墓坟呢?”继而陈述吸食鸦片对家庭、社会的危害:“你们上有父母,下有妻儿,担当家庭的责任重大,值此农村经济破产、国难方殷的时候……要杜绝不良嗜好,发奋有为,为一己争人格,即在复兴民族条件上,也须养成一个良好公民,为国家争生存。怎好自暴自弃,自甘堕落?”

此通告提到,民国廿五年(1936年),万国禁烟会开会。据媒体报道,当时北平待决烟犯达数千余人。

通告呼吁烟民尽早到各公安分局和区乡公所自首登记,定期戒绝:“如有痼疾已深,不能自动戒除,亦可到戒烟医所投戒……纵使你们年老染病……也要遵照禁烟手续,领取戒烟执照,规定吸食分量,逐渐减少,以期达到戒绝目的。”

河源县城戒烟室在今上角头塘街,为公营限期戒烟售吸所。据当时的烟民登记数据显示,烟民仅400余人,有司据此制定分期禁烟计划,每年递减两成。

对戒烟的烟民,民国河源县政府给他们找了出路:垦荒。河源县属沿江一带绵亘10余里杂草丛生,其土地甚为肥沃,如能垦辟为农田,每年可得谷万担。1937年11月,河源县政府决定将县内染有烟癖的烟民一概收容,戒毒成功者到江边从事开荒工作,以增加粮食生产。(《香港工商日报》,1937年11月25日)

正当禁毒工作紧锣密鼓进行时,抗日战争爆发。河源地处东江要冲,关系颇大。“烟毒危害,对民众生活影响很大,该县(河源)握东江之中枢,人口30万,其本县鸦片,每月消耗额5000两,以全年计,消耗金钱百万元以上。”(《香港工商日报》,1939年12月14日)随着抗战的深入,河源的热心人士成立禁烟委员会,并按户清查烟民。

连平等县也同步开展禁烟拒毒工作。连平上坪、大湖附近偏僻之处,总有人私种罂粟,“贻害社会殊非浅鲜”。该县参议会函请该县政府切实查禁,以杜祸根。

民不许私吸鸦片,官亦不许。1925年年底,连平县第四区公民代表黄朗如等控告忠信区公所巡官骆杰生吸食鸦片,有司饬令查处此事,并通报各县。

“烟长”的末日

龙川话,“烟长”谐音“县长”,得“烟长”之恶名的,是民国十五年(1926年)上任的龙川县长陈逸川。

1926年初,新任国民党龙川县县长陈逸川,县党部执委、国民党右派张重耳,看到鹤市、佗城、车田等区农潮不断高涨,吓慌了手脚,开始时附和大地主豪绅攻击农会,继而以县署经济拮据为由,截留每月下拨的农运经费。黄觉群以国民党龙川县党部名义,向广东省农工厅、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公署、左路总参谋部发电,控告陈逸川贪赃枉法、吸食鸦片等十大罪状。

为配合这一行动,龙川中学革命师生在杨复生、黄日初等组织发动下,在纪念孙中山逝世周年之际,排练了话剧《烟长末日》(谐音县长末日),在县城学宫门前广场公演了数晚。

陈逸川看了怒气勃发,借题发挥,下令逮捕该剧演员及策划者,并向驻老隆的胡谦部告状,诬陷黄觉群、龙川中学副校长张镇江、县学监戴凤章等是陈炯明余孽。胡谦接报后,于3月29日趁全县各校师生代表会集龙川中学开会成立龙川联合会之际,派驻军包围龙川中学和县党部,将张镇江、戴凤章逮捕。黄觉群、黄林祥、邹世骏、骆汝骧,也遭到通缉。

龙川特支紧密团结以老同盟会员彭赤霞为首的国民党左派人士和一切革命力量,分头发动县内工商学各界集会声讨,印发《告全县人民书》《声讨陈逸川檄文》,向县内外有关方面寄发。

1926年4月1日,广州龙川留省同乡会电告汕头的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周恩来、第三纵队司令程潜及驻老隆行营的胡谦,要求释放被捕人员,撤走强占龙川中学校舍的驻军

在广州龙川留省同乡会所办的杂志《龙川留省学会月刊》上,记载有国民政府广东省监察院对龙川留省同乡会的讯问口供,问其吸食鸦片有何证据时,龙川留省学会答:“我们远离家乡,虽不能亲获其吸食鸦片证据,但被告人之吸食鸦片,敝邑人民莫不明悉。闻被告人于老隆被参谋部李副官当场捉获,连烟具缴参谋部,并扣留一夜。第六军政治部主任唐卜年,曾有电报告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周主任(周恩来),称被告人吸食鸦片,(有)失公民资格,不堪作吏。民政厅委派之调查员黄子清、东江行政委员委派之调查员陈挺、李嘉宗、谢敬宏诸人均有报告。”

4月下旬,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公署下令将陈逸川撤职查办,并释放全部被捕人员。

新政权彻底根除毒患

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鸦片烟毒尚未完全肃清。

1949年2月24日的《粤赣报》头版发布一条题为《解放区不准吃鸦片!增田拘办烟犯三名》的新闻。该消息报道,在社背村破获了一个“烟巢”,拘捕了叶亚某、叶某林、郭火某3人;收缴烟枪4 支,以及各种烟具一批,在增(今作曾)田圩当众烧毁,“增田人民对乡政府这种坚决禁烟的做法,倍加赞扬”,认为这些吸食鸦片且不务正业的人该戒绝吸烟,使之从事生产,或参加到各种社会工作中去。

1949年6月,原国民党连平县县长黄伯强开设的“大众烟店”,被县人民政府没收,“民众无不称快”。

河源县城解放后,1949年12月3日,县人民政府发出清除鸦片烟毒布告(源民字第343号):“凡各地已种鸦片烟苗,必须立即铲除,转种粮食;在解放区内不准将鸦片烟流通贩卖;各地人民所存之鸦片烟,从布告日起限半个月内自动向当地人民政府登记汇集,听后处理。”

河源县人民政府行动起来,缴毁烟具,缉拿主犯、教育从犯,吸食鸦片的劣习从此根除。


记者:凌丽

编辑:黄永聪  校对:李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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