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不少地方掀起了“囤药热”,
部分“热门药”一盒难寻,
抗原试剂也纷纷断货。
与此同时,
有人开始在朋友圈、药房附近等
出售药品或抗原试剂,
价格也在快速上涨。
个人售卖药品或抗原试剂违法吗?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现州的专业解读!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备药”要科学,“囤药”不可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其经营有专门管理规定,严禁个人以任何形式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
对于药品来说,药品的流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没有获得药品销售许可证的任何个人和组织,均不得从事药品的销售。如果采用囤积的方式,大量购买紧俏药品,然后加价卖出牟利,这种倒卖药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于抗原试剂来说,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无资质的个人私自贩卖是违法行为。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建议大家在购买药品或抗原试剂时,选择已取得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并留存购买票据,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社交平台购买,以免存在风险。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过量囤药会人为造成某种药品短缺,自己用不完白白浪费,真正需要的人却买不到,危害国家药品市场管理秩序,请大家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理性购买,比起盲目囤药带来的所谓“安全感”,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是守护自我健康更重要的方法。
来源于: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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