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假单的温馨提示
区内各企业(用人单位)、职工:
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感染和方便群众,现就开具发热病假单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请区内各企业(用人单位)引导职工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病假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病假单属于正规证明文书,有需要的职工前往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病假单。
二、请区内各企业(用人单位)积极开展防疫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职工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到医院就诊以及出现呼吸道症状时,都要自觉佩戴口罩,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卫健局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 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湾区卫健局】
【编辑 邓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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