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香洲区持续开展以党建为引领的社区协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区协商治理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了具有香洲特色的社区协商治理模式,有效引导和促进了群众参与社区治理,促进了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社区善治建立起一条有效的路径,营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香洲区翠香街道召开街道级共商共治会议。
突出党建引领机制建设
香洲区始终实施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民议事协商制度,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协商明确写在各社区协商自治章程中,议事会的组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发动、议题的提出由党组织审核把关,协商议事的过程由党组织牵头组织,协商事项的落实由党组织负责督办,确保社区协商始终与党组织同心同向。
同时,香洲区充分发动社区党员积极参选楼栋议事代表、小区议事代表、社区议事代表、业委会成员、社区自组织带头人、社区志愿者等,引领居民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协商实践。全区近4000名议事代表中,中共党员占比接近1/3。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成为社区协商议事的“领头羊”,有效树立社区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使红色协商治理机制成为社区发展的“稳定器”“平衡器”和“调节器”。
近年来,香洲区陆续制定《香洲区社区议事规则十三条》《社区居民协商自治章程》《社区居民议事代表选举办法》《社区评议小组工作办法》《社区参与激励机制》《珠海市香洲区社区协商操作指引》和《香洲区社区协商案例集》等一系列社区协商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保障社区协商进入持续运行的轨道。
同时,香洲区确立“居民建议—代表提议—小区商议—党委审议—议事会决议—群众评议”的“六议工作法”,有效规范协商程序。推行“提案公开、程序公开、协商公开、方案公开、资金公开、结果公开”的“六公开”监督机制,使协商活动始终在阳光下、在居民的监督下进行。
充分发挥专家和骨干的支撑作用
香洲区连续7年以政府购买的方式,聘请全国知名议事协商专家团队,驻点开展议事协商专业辅导工作,对香洲区社区协商有序规范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引进外部专业力量的同时,香洲区也注重培育本地议事协商专业人才队伍。通过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扶持,孵化社区协商专业组织,培育相关从业人员20余人,为各社区开展社区协商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撑。自2019年开始,香洲区依托现有成果搭建“香洲区社区协商实训基地”“香洲区社区协商顾问平台”,目前正在筹建“香洲区社区协商技术中心”,优化了面向全区的咨询和辅导机制,专业团队辅导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同时,香洲区注重社区居民骨干发掘培育,通过全面动员和公开选举,积极发动社区有法律、文体、财会、建筑等专业技能的居民参与社区协商活动。选取对热心社区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区协商活动,且号召力、领导力和组织能力较强的议事代表进行重点联络和重点培养,有针对性地将其培养成为社区议题的发起人、社区协商活动的主持人和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头人,发展出一批社区议事会“金牌主持人”和优秀议事代表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截至2022年,全区议事代表平均年龄为4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40%,累计培育熟悉议事规则的会议主持人超过80人,会议秘书100多人,社区社会组织领头人200多人,这些骨干人才不仅服务于社区协商治理工作,也为做好其他社区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紧密结合重点民生和社会治理工作
近年来,香洲区将社区协商与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老旧楼栋加装电梯、“民生微实事”实施等重点民生和社会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社区协商与重点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生态。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香洲区要求提出改造申请的老旧小区先成立议事会协商一致后,再实施改造。2020年翠香街道青竹花园小区被列为香洲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旧改项目实施前,推选55名楼栋长建立小区议事协商平台。在施工期间,定期召开居民议事协商会议、规划师团队会议、旧改工程(推进)会议,保证计划落实,减少矛盾问题,得到居民的理解认可。议事会将老旧小区改造由过去的政府要改,变成居民要改,从政府单方面自上而下推进,转变为居民自下而上实施。
最难达成一致的老旧楼栋加装电梯,也通过组织开展楼栋议事会,有效促进居民达成共识,推动电梯加装。截至目前,香洲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增设电梯183台,正在施工185台。
将军山社区联安路235小区道路淤堵问题严重,2019年7月起小区开展议事协商会议13场,通过申请停车系统安装的解决方案,预垫付筹得30000元顺利安装道闸。同时借机建立起小区财务管理机制,小区公共收益已累计超过10万元,逐步实现可持续的良性自治。
专家点评:
自从2015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以来,在基层村居社区治理中,通过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以民情恳谈日、社区(驻村)警务室开放日、村(居)民论坛、妇女之家等为平台,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已成为推动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的重要渠道。但在基层实践中,具体如何开展社区协商,特别是在村居自治组织普遍具有行政化特征的背景下,如何更真实、更准确地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需求,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在各地的实践和研究中发现,做好社区议事协商,需要重点把握好三方面问题:一是代表,即议事代表如何产生,如何选择议事代表等;二是规范,即如何形成规范的议事协商程序;三是公开,即如何及时将议事协商的信息清楚、准确、及时地传达到居民群众。香洲区社区议事协商之所以能够获得持续的成效,其原因就是紧紧把握住上述三方面关键点,并且不偏私、不偏废,从而真正使居民议事协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李威利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党建理论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珠海市法学会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会秘书长)
【整理】谢静怡 黄天儒
【统筹】梁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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