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市统一命题逐步向省教育考试院命题过渡;南沙区等部分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相对宽裕的区,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将不超过25%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招生;随迁子女实现各区招收随迁子女比例的范围、户籍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投档录取规则“两统一”;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全面清理加分项目
本次《实施意见》明确了广州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适用对象、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与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中适用对象为2024—2026年广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记者对《实施意见》进行梳理,带大家看看其中的变与不变。
哪些内容保持不变?
《实施意见》指出,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与分值、考试方式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作用;录取批次和补录规则;名额分配招生学校适用范围、比例;自主招生学校适用范围、比例;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两个有”等六个方面保持不变。
哪些内容将发生变化?
在考试命题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学业水平考试由市统一命题逐步向省教育考试院命题过渡。
在部分区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比例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南沙区等部分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相对宽裕的区,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将不超过25%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招生。在非中心城区,引入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新建的区属普通高中学校,经广州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将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随迁子女升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各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8%;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且考生本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考生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普通高中投档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与户籍生同时投档录取,其录取人数不超过其最大计划数。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要全面清理加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具体而言,广州市除保留国家规定的部队、公安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加分项目和分值以外,将进一步清理加分或优待项目,促进教育公平。
2023年将保持市统一命题不变
《实施意见》同时增加了四个方面的内容,旨在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维护教育公平。
一是增加了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招生办法另行制定,为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拓宽升学渠道;二是增加了高中阶段职普融通试点改革内容,为学生发展提供多元选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化发展;三是增加了做好残疾人中考工作的内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需要;四是增加广州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负面清单,严格招生规范管理。
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州市教育局也进行了解答。如广州市何时实行省统一命题?广州市教育局指出,广州市将按要求逐步推进,其中2023年将保持市统一命题不变。
学业水平考试有变化吗?广州教育局明确,《实施意见》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科目与分值、录取参考科目与分值、考试方式等均保持不变,为和省统一命题保持衔接,在录取计分科目分值表说明中删除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考不合卷、物理和化学笔试合考不合卷的相关内容,具体方式在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确。
此外,名额分配招生政策将保持不变,对于大家关心的“限制性分数线”问题,广州市教育局将根据要求,在年度名额分配招生办法中予以明确。
针对为什么要增加招生负面清单内容这一问题,广州市教育局指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千万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意见》在梳理上级关于高中阶段招生纪律和要求的基础上,增加负面清单,有利于明确违规招生行为,深化违规招生治理,维护良好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背景链接】
广州市是省中考改革试点市,2018年12月出台了中考改革试点文件《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文件实施对象是2021年至2023年的初中毕业生,将于2023年12月届满。本次《实施意见》是广州市在现行中考改革试点文件基础上,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结合近年来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情况拟制,旨在进一步深化改革。
【记者】 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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