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选购的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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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市民安全购买和使用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选购消费提示

  △图源:肇庆西江网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指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自测产品,是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编号规则是:国械注准xxxx(首次注册年份)x(产品管理类别)xx(产品分类编码)xxxx(首次注册流水号)(此注册证号编排方式仅适用于境内医疗器械)。消费者可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注册证编号的真伪。

  01

  选购注意事项

  市民在选购时,一定要选择在已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如需要网购,应选择取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并具有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切勿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群聊、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购买时应选择包装完好和标识齐全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其包装应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等中文标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编号等信息。

  02

  使用注意事项

  在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后需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温度储存,自测前请仔细阅读配套说明书并按规范操作。检测时请即开即用,防止试剂吸潮,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检测试剂要成套使用,不同厂家的检测试剂卡和配套的样本保存液成分不同,必须严格配套使用,不能交叉混用,交叉混用是无效检测。出结果前不要移动检测卡,C线出现检测结果才有效,T线出现说明检测结果为阳性。一般宜在10-15分钟读取结果,30分钟后可能会造成结果判读失准(具体以说明书为准)

  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的,使用后的所有鼻(咽)拭子、采样管、检测卡等装入密封袋后作为一般垃圾处理;检测结果阳性的,必须立即告知使用者所在社区(村镇),待由专业人员转运时一并交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市民如发现采购的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存在质量问题

  或企业存在未经许可生产经营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违法行为,

  可及时拨打

  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素材来源:医疗器械监管科

  编辑 江韵贤

  二审 肖宇程

  三审 兰孝媛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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