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港口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从12月1日起持续开展酒驾夜查,通过集中整治和宣传教育,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12月2日晚,港口交警大队在二马路开展夜查行动,期间郑某驾驶小轿车在路上行驶缓慢,形迹可疑,被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郑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2月4日晚,港口交警大队开展例行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在行至临近交警执勤点时突然停车,民警随即上前拦截检查。驾驶员刘某在摇下车窗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9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据统计
12月1日至6日
港口交警大队共查获酒驾醉驾16宗
其中
酒后驾驶6宗
醉酒驾驶10宗
港口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并制止酒驾醉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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