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1月底开始,陈某为牟取经济利益,雇请方某等人,通过微信接码群有偿接收不明来源的他人手机号码以及对应的验证码,用于注册社交手机软件某APP账号,陈某再将注册成功且有效存活的账号出售获利。方某除帮忙注册该 APP账号外,还协助陈某管理设备、场所、面试和培训新人等。经查,接码群上出售的电话号码多为公民实名注册的个人信息,陈某违法所得共27000元,方某违法所得4500元。
裁判结果
开平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陈某、方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给他人,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情节严重,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陈某、方某构成共同犯罪,陈某是主犯,方某是从犯。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同时责令陈某、方某共同承担27000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赔偿金,自行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在江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
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本案中,人民法院不仅判决被告人依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还准确认定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对打击和预防该类犯罪起到了有效的警示作用。同时,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正确使用社交APP,这些被售卖的社交账号可能会流入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虚假购物等犯罪团伙手中,被用于违法犯罪。如买受方利用社交账号进行电信诈骗等行为,转让社交账号的主体可能涉嫌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信息账号,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出售个人社交账号,以免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