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今天(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为“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10年来,我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儿童道路安全问题依然严峻,数据显示,每23名交通事故死者中就有1名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二位伤害死因。
少年儿童活泼好动,对危险的识别能力、判断能力较弱,更容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因此,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刻不容缓!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在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个特殊的节点,让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学习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寒冬将至,学生每天上放学的交通安全风险也相对加大,为保障学生上放学和出行安全,学校将继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请家长利用“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个契机,做好孩子的冬季交通安全教育。
冬季天气较为寒冷,教育孩子早睡早起早出门,避免孩子因时间紧张,担心迟到加速骑车或奔跑而造成交通事故。
如遇暴雨、降雪等恶劣天气时,请家长尽量护送孩子上放学。另外,冬季时期,孩子在外有可能会被衣帽、围巾、头盔等遮挡视线,因此,无论骑车还是行走,要注意躲避车辆。
家长乘车或驾驶车辆时,不要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上,而应让孩子坐在后排位置,较小的孩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请锁好车门,以免孩子在行驶途中打开。
骑自行车时,千万不要把孩子放在自行车车筐中。在车辆转弯和刹车时,孩子很容易从车上跌落发生危险。
孩子对道路情况的分辨能力较弱,又天生好动。家长带孩子出行时,如果不看顾好孩子,放任孩子在道路上跑动,就很可能发生危险。过马路时一定要牵着孩子的手;对于低龄、好动的孩子,应当握住孩子的手腕。
孩子要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因此,同学们一定要自觉主动、认真仔细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在路上行走时应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穿越马路和路口,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左右观察,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不翻越、不倚靠护栏或隔离墩,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或手机。
过马路时,严格按信号灯指示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或从相对安全的过街设施(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通过。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骑自行车上路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不得随意进入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靠道路右侧骑行。骑行时,双手握把,注意来往车辆,遵守交规:不打闹、不并行、不逆行、不猛拐。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
乘车时,不把头、手、胳膊、脚等伸出窗外,不向车窗外乱扔垃圾。不坐超载、超员、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开车门时,要警惕“开门杀”,可使用“荷氏开门法”或两段式开门法。下车时,“左顾右盼”,观察路况,防止旁边有车辆驶过。
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我们发出倡议,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日常生活中,个别司机朋友会忽视车辆视觉盲区的存在,而这往往一不小心就会酿成惨祸。小孩由于身形娇小,很容易被车辆遮挡住,相比成年人,从驾驶舱内看,小孩的“盲区”也更广。
请司机朋友们养成开车前先绕车观察一圈的习惯,避免伤害到正在汽车附近玩耍的孩子。
在转弯、倒车、停车的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车身周围情况。尤其要注意的是,多起事故,都发生在右前轮位置。
当在行驶到小区内、停车场、学校附近、行人密集等区域时,要控制车速并提高警惕,以便随时做出正确的反应。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护学生交通安全,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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