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段时间消费者投诉相关超市、生鲜食品商场等商家在销售预先打包商品时带盒称重计价的现象,云城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加强法规宣传,向相关经营者发出规范称量计价《提醒函》,及时纠正相关不正当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产品包装上的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商品的实际重量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规定偏差。因此,未公示或未标注净含量的带盒称重计价属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次行动,云城区市场监管局共向相关经营者发出规范称量计价《提醒函》85份。下一步,该局将统一开展“带盒称重”短斤缺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称量计价行为。
编辑:永强
来源:云城区市场监管局
编审:何波 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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