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南都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公布了一起大批量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案件。该案中,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出售长沙多个楼盘业主的个人信息累计103万余条,获利1.3万余元,平均每条个人信息约1分钱。
岳麓区人民法院指出,2019年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将从他人处购买的长沙多个楼盘的业主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信息,转售给黄某某等55人,从中牟利。经鉴定,张某某共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03万余条,从中牟利1.3万余元。2021年10月,张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张某某的亲属代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张某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不特定人的隐私权,还可能对社会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带来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其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案件情况,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张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1.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还责令张某某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采写:南都记者 周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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