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油”是醇基液体燃料的俗称,是以甲醇、乙醇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液体燃料,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属于危险化学品。当前,石龙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1月22日,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黄伟强率市督导组到石龙开展醇基燃料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副镇长何荣坚,镇安委办(镇应急管理分局)、经发局、石龙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座谈会上,市督导组听取石龙镇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并充分肯定石龙在行动中取得的成效,认为石龙相关部门做到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处置,并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醇基燃料专项整治成果,石龙制定印发了《石龙镇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和查处工作。行动中,多部门加强联动,采取暗访、抽查、督查、联合执法等多形式,集中整治涉及醇基燃料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会后,督导组一行前往镇内餐饮场所,实地查看场所是否使用“环保油”、目前使用的燃料是否为合格燃料,确保其没有使用“环保油”。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向餐饮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宣传普及“环保油”的危险性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醒餐饮场所要加强对燃料储存等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据统计,截至11月21日,石龙共出动检查人员238人次,检查各类重点场所391家次,目前暂未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保油”情况。接下来,石龙镇将继续压实相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持续对“环保油”开展清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如果您在生活中发现
有违规生产、使用“环保油”的情况
请拨打12345电话举报投诉
出品|石龙融媒体中心
文、图|徐晓盈
编|卢引璋
校|林秋江
审|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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