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订阅

2022年11月19日,本院经审查裁定受理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化集团)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为选出适任的管理人,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将竞争选任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湛化集团基本情况

湛化集团于1992年经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936万元。经营范围中许可项目为:肥料生产;道路交通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等。目前湛化集团系云浮广业琉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关于湛化集团的资产及负债情况。根据湛化集团提供的众环粤审字(2022)10533号审计报告所附资产负债表显示,湛化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计为554546770.48元,负债总计为962786917.38元,所有者权益为-408240146.90元。根据湛化集团自述,其负债中约4.99亿元债务为金融债务,其财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主要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11号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西侧,面积合计约513551.28平方米。

二、竞选条件

申报机构应为编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机构管理人,且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鉴于本案涉及地方性因素较为复杂,为方便工作开展,我院鼓励一级机构管理人与湛江市的二级机构管理人组成联合体报名,或在选定后自行选择我市二级机构管理人组成联合管理人。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

申报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八份及电子版)及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从业人员人数、姓名、资历(附资质证书)、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二)中介机构及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人员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承办的案件获评市级、省级、最高院、国家部委等典型案例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工作计划、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四)中介机构参与本案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五)中介机构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情况;

(六)中介机构在本案中的报酬方案;

(七)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已经办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清单和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名单、数量及进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止);

(八)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本院有关执业回避的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书面声明;

(九)评分表自评及其证明材料(评分表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

申报期限自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以在本院举行评审委员会会议的形式进行,不设面试环节。评审委员会根据《湛化集团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分细则》严格评分,并在得分前三名的中介机构中,通过随机摇珠的方式确定1名中介机构(含联合体,下同)作为湛化集团管理人,1名中介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联合体组成。中介机构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应由被编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与湛江市的二级管理人机构组成,并由一级管理人机构为主申报机构。同一社会中介机构只能参加1个联合体。

(二)回避要求。中介机构具备法定回避情形未主动申请回避仍然报名参与竞争的,经查证属实后取消其在本辖区一年内参加管理人指定的资格,并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三)参与竞争的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少于三家的,将转为随机方式指定管理人。

(四)中介机构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本次竞争选任资格;情节严重的,本院将进一步追究相应责任。

七、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四庭

联系人:李敏之

联系电话:0759-2290696

电子邮箱:

a2290696@163.com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1日

湛化集团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分细则

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1.中介机构根据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自评,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2.中介机构应当保证自评以及提供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假,直接取消其竞争选任资格。

3.评审委员会根据中介机构提交的证明文件,评出各项得分。

编辑:小云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