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东莞出台门诊医保新政
将推行门诊就医点
“一人一主点一辅点”
到辅点医院看病
无需转诊,直接报销
近日
东莞医保发布最新通告
原已选择主辅两个就医点的参保人
可根据以下方法
在12月按新规定变更辅助就医点
关于做好原已选择主辅两个门诊
就医点参保人有关业务过渡的通告
尊敬的参保人:
按照我市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东府办〔2022〕61号)规定,参保人可选择本市定点医院作为辅助就医点。为了做好政策衔接,确保12月可按新规定选择医院辅助就医点,对于按原规定选择两个社卫机构门诊就医点的参保人,需要在12月按新规定变更医院辅助就医点的,可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认已选择主辅两个门诊就医点:关注“东莞医保”公众号→医保服务-粤医保查询(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查询-查看更多→门诊选点情况查询,可查询本人主点及辅点选点情况。
扫码关注“东莞医保”公众号
确认方法:
①微信首页顶端搜索“粤医保”小程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②在小程序首页“医保查询”处点击“查看更多”;
③点击“门诊选点情况查询”,即可查询本人主点及辅点选点情况。
二、到原辅助就医点申请终止:需要在12月按新规定选择医院辅点的参保人,于11月25日前,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到辅助就医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终止辅助就医点。辅助就医点终止后,参保人可在12月1日之后在本市定点医院办理新增辅助就医点,即时生效。
三、其他事项:参保人办理终止辅助就医点申请后,原辅助就医点在12月1日前仍然生效,可正常就医结算。12月1日后原辅助就医点失效,需按新办法重新办理辅助就医点新增。参保人无意愿变更门诊辅助就医点的,不需要办理,现门诊辅助就医点自动变更为长期有效。
来源:东莞医保
编辑:曹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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