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湾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下称《办法》)由荔湾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广州市首个由区层面制定出台的非遗专项扶持办法,也是我国区(县)级单位出台的非遗扶持政策中,涵盖非遗扶持事项范围最广、扶持力度最大、内容最丰富的一部规范性文件。
根据《办法》,荔湾区匡算每年扶持资金达1500万元,为非遗保护性传承、创新性发展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撑动力,在全国区(县)级单位中居于领先地位。《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荔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步入新阶段。
一直以来,荔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指出要加快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构筑文化高地,促进非遗高质量发展。对此,荔湾区文广旅体局多次开展调研,走访非遗传承人现场征求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办法》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历经十数稿方审定通过。
《办法》的出台是荔湾区非遗发展的战略需求。荔湾区将扶持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聚集发展,作为该区非遗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致力提高非遗项目的协同化与专业化,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针对非遗保护过程中普遍遇到的资金、用地、产品创新、市场开拓等难题,自2022年起,荔湾区探索非遗精准扶持机制,聚焦非遗项目保护、非遗传承、非遗创新3个重点环节,给予创业扶持,实现“项目保护有政策、创新发展有平台、市场开拓有帮手”,为“传承人”向着“创业者”转变铺平道路。
此次《办法》的出台将从三个方面加大对荔湾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补贴力度,营造良好的非遗传承创新氛围,增强非遗产业发展源动力。
抓住难点,精准扶持。荔湾区瞄准非遗传承人缺乏生产传承场地的难题。当前,快速的城市化带来城市房价高企,带来了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的空间难题,针对资金、场地两大“瓶颈”,荔湾区推出扶持资金支持非遗传承、非遗场地集聚发展,以最快速度满足留住非遗大师的需求。
目前,荔湾区着力建设集生产制作、展示销售、体验互动、研究交流等于一体的荔湾非遗集聚区。《办法》对非遗传承人在荔湾区开展生产保护传承活动设立传承场所产生的租赁费用有明确补助标准,传承人可以获得50%或以上的资金扶持,实实在在鼓励非遗项目集聚发展。
优化布局,重高层次。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荔湾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的代表性传承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不断鼓励荔湾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勇攀高峰。
此外,《办法》规定,对于成功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荔湾区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成功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荔湾不仅鼓励非遗项目向高层次发展,同时也兼顾着区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需求,增强基层非遗传承人的信心。《办法》既对非遗进行了整体性扶持,又体现了非遗发展的差异化,表现出对非遗人才的极大尊重。
政策组合拳,护航新发展。2022年,荔湾区除《荔湾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方案》外,还印发了《荔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荔湾区非遗工作方案》,起草了《荔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管理办法》和《荔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探索精准扶持与科学管理结合,加强顶层设计与夯实基础并重,持续为非遗发展保驾护航。
此次出台《办法》是荔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执行上位法规条例的具体体现;也是荔湾区推动粤剧粤曲、三雕一彩一绣等荔湾特色非遗品牌高质量传承发展,推进广东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荔湾区将进一步争创文化强区,展现文化自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
接下来,荔湾区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落实,加大荔湾非遗传播普及力度,不断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全面打响荔湾非遗品牌特色。
【南方日报记者】郎慧
【通讯员】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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