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统一延长部分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的通告》,将截止日期在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月31日之间(含10月13日和1月31日)的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1日;可以网上申请的更新指标,申领期限不作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郑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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