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是基础的驾驶技术
但部分司机在变道时的误判
或未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导致剐蹭、追尾的情况时常发生
下面这起事故
应该能给到你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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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12时57分,韦某票驾驶车牌号为粤E8***7的小型轿车(载覃某坚),沿S40苍硕高速由桂平往平南方向行驶,至事故发生处(S40苍硕高速111公里+800米),适遇同向行驶在左侧由陆某悦驾驶的桂AM***0号小型轿车向右变更车道。韦某票发现后采取措施避让不及,致使其所驾车辆车头与陆某悦所驾车辆车尾发生碰撞,造成覃某坚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陆某悦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时影响了相关车道内行驶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当事人陆某悦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韦某票、覃某坚无责任。
高速公路随意变道危险极大
生命>时间
抢一步不如等一步
改掉行车陋习
文明守规驾驶
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高速行车环境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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