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
“产业第一”决策部署,
充分发挥直播电商
对香洲经济社会的带动作用,
推动香洲区直播电商经济集聚区建设,
带您一图读懂——
《香洲区加快发展直播电商经济的若干措施》。
附则
1
本政策涉及的优惠政策与各级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除另有规定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报企业符合本政策多条扶持措施条件,且不属于同一申报指标的,可以同时申报。
2
对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或本政策未列明的有关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特别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报区政府研究确定,已按市、区两级“一事一议”享受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再予以支持。
3
本政策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涉及奖补条款执行范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涉及奖补比例和金额均为上限,实际奖补比例和金额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除另有规定外,同一企业所获本政策资金支持合计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
本政策由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并另行制定申报指南等文件执行。
编辑:曲秋怡
初审:杨莹、胡诗琦
复审:蔡振丰
素材来源:香洲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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