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发电机组、非道路移动机械、锅炉及VOCs治理,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补贴办法》)。
做好笔记
申报不走弯路哦!
一、申报时间
申请市级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的企业、差额拨款或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必须于2022年1月1日后完成建设、改造项目。
除本办法特别指定项目外(主要指锅炉补贴),补贴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资质
申报补贴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环保审批或备案等生态环境管理规定;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或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申报项目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或深汕特别合作区;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不是红牌;
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重复补贴的情形;
法规、规章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补贴范围(共四类)
发电机组补贴
非道路移动机械补贴
锅炉补贴
VOCs治理补贴
四、补贴标准
对发电机组的补贴标准
1.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后,且运行稳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可申请补贴,每台机组按改造费用的50%给予补贴。2.现有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白工程,可申请补贴,按改造费用的50%给予补贴。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补贴标准
全市新购置的电动叉车,按照电池容量每千瓦时给予800元补贴,每台电动叉车补贴不超过4万元。
对锅炉的补贴标准
现有燃气锅炉,整体更换为配置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不含热源机等)或更换低氮燃烧器(不含单一烟气再循环改造等),且运行稳定,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可申请补贴。上述两种改造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申请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新建配置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不含热源机等),且运行稳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可申请补贴。燃气锅炉额定出力(蒸吨)小于1蒸吨(含),按1蒸吨进行补贴。补贴金额见下表。
对VOCs治理项目的补贴标准
VOCs治理项目补贴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发布。
最重要的问题来啦!
在哪里可以申报?
申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按《补贴办法》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将申报资料和相应附件电子版上传至补贴管理系统,资料(含申请表)需连续编写页码。补贴管理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s://ep.meeb.sz.gov.cn:8443/dqsq/login。
申请补贴的单位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
补贴申报表;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投入建设、竣工、验收或项目设备、购置等材料;
项目已投入资金相关材料;
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的废气监测(检测)报告;
承诺书;
烟气脱白工程需提供市政府同意补贴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等政府采购相关材料;施工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项目需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心动不如行动
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们赶快申报吧!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深小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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