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将于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在珠海举行。航展期间,包括无人机在内的各类“低慢小”飞行物是否可以在珠海飞行?珠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珠海公安”)近期对此进行了相应通告,要求2022年11月7日0时至11月13日24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珠海行政区域内进行“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
涵盖无人机、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所谓“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无人机,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是一架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珠海公安在通告中表示,2022年11月7日0时至11月13日24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珠海行政区域内进行“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飞行物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对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珠海公安同时表示,执行展会直播、新闻宣传、军事活动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向航展现场安保指挥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飞行。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做好“低慢小”飞行物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珠海公安强调,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届中国航展报道组 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张景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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