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纪事|乡村“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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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三保”,指的是作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乡村祠堂、社坛和古井。我们有意识地保留这些传统文脉,将使乡村更富有地方风味,在乡村历史文脉中注入新的生命,赋予新的内涵,对历史的遗传给予保护,才能使历史的记忆得以延续。

祠堂

祠堂是族人祭祀祖先和先贤的场所,祠堂名称最早出现在汉代,当时祠堂建于墓地,称为墓祠,古祠堂有等级之限,民间不得立祠,南宋立祠堂之制,从此称家庙为祠堂,到明代嘉靖“准许民间皆联宗立庙”。

祠堂有多种用途,除了“崇宗祀祖”之外,各房子孙有办婚、丧、寿、喜等事时,便利用这些宽广的祠堂作为活动场所。另外,族宗们有时为了商议族内的重要事务,也利用祠堂作为会集场所。清代岭南各地有将祠堂作练武场所,成为反清复明基地。清政府严令禁止地方立宗祠,后有不少祠堂改名为书院。

遍布乡村的祠堂,是村中最具文化活力的建筑,它们继承和发展了我国历代建筑的构筑艺术,结构宏伟、工艺精美,大多集建筑、雕刻、绘画、坭塑、书法、文学于一体,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久远的传统文化,显示出经久不衰的强大生命力,留给后人许多珍贵的历史和文化研究价值。

▲刺史祠

郁南大湾古建筑群是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单是祠堂上榜的就有11座,古建筑群基本上由乡村祠堂组成。这些建筑为清代所建,建筑结构独特,造工精美,俱属文化和艺术精品,代表了南江文化精华。

罗定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登记的祠堂就有170多座,其中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

潭祝黄氏宗祠建于明代中期,是罗定最早建造的祠堂,也是广东保留稀少的明中期古祠。因近年重修时前四座改用黄色琉璃瓦,地板铺装瓷砖,原貌被改变。今仍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仍保留有部分明代构件和字画的祠堂有谭御史寿海公祠、平田祠、古模陈公宗祠、刺史祠等。

▲谭御史寿海公祠

国宝黄公祠位于泷江边,是一座清代较有特色的祠堂。抗战时仲恺农校迁来祠堂办学,今保存较好,国保黄公祠因此获批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国宝黄公祠

社坛

社坛是古代祭祀土地神之坛。我国历代为农业社会,农民离不开土地,希望有土地神的庇护,这是千百年留存下来的一种民俗。古代建国时必先立社,以祭祀地神。乡村的社坛很小,多设在村头或村中的空旷地。罗定在文物普查中登记的有28处。

▲三屋社

苹塘鹰石社,被一极大古榕遮盖,下有石灰岩石丛围。船步旧炉督村的社坛由当时炼铁村民立社,坛址选在一棵古香樟树下,被称为香樟神社。泗纶双德村口有一棵罗定最大的古杉树,树下社坛被称为古杉社。一村中有两个社坛的,一个叫老社,一个叫新安社,多为村民先后迁入所立。

每逢节日,农历初一、十五,或是家中有人生日、有新生命的诞生,村民都会到村中社坛拜祭。

位于船步镇船东村石碑岗的大社公是明清罗定最著名的社稷坛。原称对塘杜,俗称大社公。整个小山丘适合大型民族文化活动,其中以做醮会驰名。醮会是远古留存的民间祈福祭祀活动,今香港、台湾等地仍流行,船步大社公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

位于罗镜镇东岗背村的吉庆老社,建于明代万历年间,曾经两次重修。社坛用青砖砌筑,铺设石板台,现存有清同治三年和清光绪二十六年重修碑记两块。该社因为出了吴绍麟、叶常春、潘庆三位清军水师提督而以“一社三红顶”而闻名,开启了罗镜将军镇的先导。

古井

自明代开始,大量汉移民进入,建立村寨,实行立寨耕守。为了生活,必须开挖水井,保证村民生活用水,于是,村村有水井,因为家庭还未有打井能力,村中多为共同开挖、共同享用的大井,今多称为古井。大村的古井,立有碑记,村民都遵守用水规则,定时会动用村民之力,进行洗井。

罗定在文物普查时,登记的知名古井就有39个。

潭井位于素龙街道潭井村,该井开挖于宋元,今村以井命名。现因城中村改造,地面加高后,要在井周边加砌石井沿,该井虽不再使用,仍作为梁姓人之祖籍根源而保留。

谭氏乡贤井位于罗城街道石围楼脚。又称为楼脚井,建于明代。该井曾为石围古堡近千户居民的食用水井,今已弃用,井仍保留。

▲陈璘井

陈璘井位于素龙街道大甲村,据传为明万历征徭将军陈璘开挖,离井不远为营顶。

苹塘道村有一汶塘井,原位居罗、云、郁三县交界处,清早期因水利需要,砌水渠将水分往三地,1951年发生争执,1954年重新分配安置分寸口,1999年正式建成永久性分水工程,其中西水口往罗定,占40公分,中水口往郁南,占31公分,东水口往云安,占25公分,各方和谐相处,共享水利,今被列入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苹塘汶塘分水井

乡村“三保”,实为乡村“三宝”,值得我们世世代代认真保护好。

撰文:陈大远

编辑:赖秀梅

校对:冯带喜

值班主编:赵军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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