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到半年,陈某就“五进宫”了。原来,他在出狱后打起了老年清洁工“钱袋子”的主意,谎称自己是环卫公司的“财务”,以“发福利补贴”和“办社保”为名,专挑老年清洁工实施诈骗,先后骗取了两位老人近八万元。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4月11日,陈某来到清洁工李伯家中,自称是清洁公司的“财务”,以公司要为李伯办理社保以及发放相关补助为由拿走了李伯的银行卡和密码。当时李伯完全没有怀疑陈某的身份,并按照陈某要求全力配合。
直到当天晚上,李伯才向家人提起中午发生的事,家人立即报警,警方曾尝试对李伯的银行账户进行紧急止付,但为时已晚,卡里近6万元已被全部取走。
警方经过多方侦查,最终将陈某抓获。后经警方调查核实,李伯被骗钱款几乎已被陈某以打赏网络主播、购买金器送人等方式挥霍一空。
警方经审讯发现,在对李伯实施诈骗的前几天,陈某还在凤岗镇以同样的方式对一名黄姓老人进行了诈骗,非法获取现金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两名被害人被骗取的银行卡均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陈某骗取他人银行卡与密码之后取现、消费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外,陈某系累犯且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从重处罚。两名被害人均是老年人,还应酌情对陈某从重处罚。但鉴于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雷姣姣介绍,信用卡诈骗罪是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一般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之间是法条竞合关系,是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竞合,在法律适用上应当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量刑方面两者也是有所不同的,信用卡诈骗罪比普通诈骗罪明显更重。
来源:法庭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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