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近6万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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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房改造政策真是好。要不是党和政府的帮忙,我都不敢想自己还能有新房子住。感谢政府统建了养老安居房,让我圆了安居梦。”近日,看到前来检查危房改造工作的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连平县大湖镇盘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五保户曾远平由衷地表示感激。

在盘石村“幸福大院”里,集中供养的老人们过上幸福生活。

  为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我市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多措并举,有效改善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已累计完成59837户农村危房改造,让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圆了困难群众的安居梦。

实施集中统建建设“幸福大院”

  近日,记者随同连平县住建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大湖镇盘石村走访,了解危房改造后村民的生活情况。走进该村,整齐划一的房屋,宽敞笔直的村道,勾勒出一幅美丽乡村新图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幸福大院”(即盘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幸福大院”配套有食堂、厨房、卫生医务室、老人康乐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功能区。该中心实行一户一屋制,集中供养的老人们悠闲地坐在新房前话家常,既有私密空间,又能享受邻里往来的快乐。“党的政策好,让我们住上了‘暖心房’,这么好的环境,安全又舒适,时不时还有社工志愿者上门来给我做居家养老志愿服务。” 78岁的曾远平乐得合不拢嘴。曾远平以前住的土坯房,因年久失修成了危房。如今他住进了当地政府建造的“幸福大院”,生活踏实了。在盘石村“幸福大院”,与曾远平经历相似的还有5人。原本居住在破旧老房子的他们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子,成为我市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受益者。

  “目前,我们这个养老服务中心住有6人,都是五保户,没有人照顾,平均年龄在65岁。他们以前住的是危房,后来我们实施危房改造,针对村里有重建需求的独居老人户、散养五保户,因地制宜统建安居房,实行集中居住、分户生活、互帮互助、温情养老的运行模式。”盘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俊辉说。

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助力乡村振兴

  危房改造是一项情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改造的是危房,温暖的是民心。今年,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河源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金补助标准,强化工作落实,科学组织推进,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农村危房改造申报程序,落实危房改造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方案明确了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改造方式等情况,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各级财政补助总金额参考如下:一是改造方式为新建房屋、置换既有安全房屋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低于3.4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不低于4万元/户。二是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不低于2万元/户。三是对于原中央苏区县(和平县、龙川县、连平县)的改造对象,给予每户提高0.35万元的补助额度。

  “政府补助的4万元解决了我建房资金短缺的困难,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辈子还能住上属于自己的新房子,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紫金县龙窝镇洋头村低保户叶保兴感慨地说。

  据市住建部门统计,近年来,全市累计完成59837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330户,至2019年底,脱贫攻坚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1年至2022年,持续帮助49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目前已开工495户、竣工441户。

  下一步,我市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实施动态监测,按照现行政策及时将符合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动态新增住危房的贫困户纳入改造范围,做到应改尽改。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文/图 记者 肖斌 编辑: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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