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端州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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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端州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和端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维护端州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便利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提高通行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更好助力物流保通保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对端州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

重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中型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

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和封闭货车(含新能源),消防车、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道路清障车、邮政运输车、环卫作业车等暂不列入禁行范围。

二、禁行范围及时间

(一)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1.321国道以南(大冲交通枢纽至大桥路);

2.大冲交通枢纽以西(其中,端州一路大冲交通枢纽至肇庆大桥东侧辅道路段及前村路、砚都大道除外);

3.大桥路以东。

以上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二)禁止中型以上货车通行

1.前进路以西;

2.西江路以东;

3.江滨堤路(羚羊峡至白沙龙母庙)以北;

4.端州路以南。

以上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以上货车通行。

其中,江滨堤路、星湖西路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不含皮卡车)通行。

三、限行范围及时间

端州一路、端州七路、端州八路在每天交通高峰时段即7时至9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17时至19时30分禁止重型货车通行,其余时间均可通行。

四、通行路线

根据端州区中心城区路网情况,禁限行的货运车辆南北走向可通行道路如下:

砚都大道(S272)、大桥路(S273)、321国道(肇庆大道)全天24小时允许货运车辆通行。

五、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通行的中重型货车,须事先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禁限行区临时通行证,或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六、对违反上述禁限行管理规定的中重型货车,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法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端州区中心城区4.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禁行绕行的通告》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作废。

特此通告。

肇庆市公安局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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