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被追尾造成损失 诉前调解化矛盾促和谐

广州白云法院
2022-10-26 16:09
+订阅

网约车被追尾导致车辆损坏

送厂维修造成停运损失却遭拒赔

如何高效化解矛盾维护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呢?

快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27日下午,黄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本市发生交通事故,被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追尾,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次事故造成黄某的车辆尾部损坏,送厂维修了5天。因黄某驾驶的车辆是从前某汽车公司租来用于网约车运营使用的,且开网约车是其唯一的收入来源,黄某认为车辆维修停运产生了停运损失费,唐某理应给予赔偿。但双方就停运损失费相关事宜多次沟通无果,黄某向白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黄某的申请后,经办法官与调解员一起归纳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并确定了调解方式,由于黄某与唐某针锋相对,情绪均较为激动,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进行沟通,明理释法。

唐某表示事故造成的损失大部分已有车险赔付,但黄某还要求如此高额的赔偿金,双方没有协商的可能。调解员劝说唐某,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等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黄某所要求的停运损失赔偿部分,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唐某理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过调解员耐心疏导,唐某表示同意支付黄某停运损失费,但希望停运损失费用可以降低一些。

另外,调解员站在唐某的角度上对黄某进行劝导,其要求的赔偿金确实太高,如果走诉讼程序耗费时间精力,耽误车辆正常运营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得不偿失。黄某同意调解员对案件的分析,也表示如果对方能够积极赔偿,自己愿意适度降低赔偿要求。

最后,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双方当事人一同进行友好协商,仔细测算核对赔偿金额,提出拟由唐某赔偿黄某因停运造成的损失1000元的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无异议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至此,本起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对法院高效化解此次纠纷高度赞赏。

近年来,白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有效节省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图片:网络

供稿:立案庭 曹光宽

编辑:池锐燕

审校:刘娅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