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中校车、小汽车、电动自行车三方都有错,无论开啥车都得守规矩!

汕头政法
+订阅

典型事故警示

2021年9月12日下午2时35分,梁某驾驶共享单车沿金平区民生路自西往东行驶至公园路与民生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公园路自南往北由马某驾驶的号牌为粤D/58***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车不同程度损坏、梁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郑某驾驶号牌为粤D/11***的大型专用校车停放在该路口接送学生回校,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经交警部门调查,梁某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没有在路口外慢行或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过错,应承担本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驾车上路行驶,在通过路口时对路面情况注意不够,遇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是造成事故的过错之一,应承担本事故的次要责任;郑某驾车在交叉路口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也是造成事故的过错之一,应承担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再一次给大家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无论何时何地

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

驾驶员都应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那么作为交通参与者

我们应该如何正确骑乘电动自行车

才能既便捷出行

又能共建共享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呢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0帽子≠头盔

我们决不能用帽子替代安全头盔,万一受到撞击,帽子对头部没有任何保护作用。

0带了≠戴了≠戴好

佩戴安全头盔时,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否则,一旦发生碰撞事故

关键时刻头盔并不能

起到保护作用

0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或贪图方便、想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

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应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0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

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应下车推行

驾驶人才能更好观察路况

也不会与行人发生冲突、引发事故

下面的错误做法大家遇到过吗

0搭乘一米二以下儿童

部分驾驶人朋友认为,电动自行车设置了前后两个座位,就可以随意载人上路。其实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

电动自行车在设计时没有为后座设计足够大的载重能力,因此当后座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车身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滑倒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遇到突发情况时

未成年人应急处理能力有限

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希望各位摩电驾驶人规范守法出行

不让危险有可乘之机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