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二十大召开前,对中管干部全覆盖查核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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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17日下午举行记者招待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肖培,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介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回答记者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具体举措及其成效的问题时,徐启方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治吏。十八大以来,组织部门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

第一,不断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设计,全面开展抽查核实,将抽查比例由每年3%到5%提高到10%,对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全部查核,在二十大召开前对中管干部全覆盖查核一遍。

第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2015年开始,全国共对4700多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规范。集中规范结束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规定,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这项工作对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具有重要意义,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

第三,深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巡视整改。十九大以来,结合中央巡视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200余家中央单位开展全覆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每年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测评。2021年度,干部群众认为“本地本单位选人用人好”的比例比2013年度提高了23个百分点,呈持续上升态势。

第四,打出专项整治组合拳。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强有力地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比如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制定裸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明确提拔限制和岗位限度,要求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治理,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还比如,对中管经营单位逃逸式辞职、违规安排近亲属在本系统从业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徐启方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全面推动干部管理监督向纵深发展。

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列出15种情形

有记者提问,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我们注意到《规定》当中明确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请问干部能“下”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另外,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过程当中具体有哪些举措?

徐启方:今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了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等7种渠道。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15种情形。

《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完善了有关调整安排方式。重点措施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绩、作风状态、群众口碑等;二是坚持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实战考验中辨别高下、区分优劣;三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五是建立纪实报备制度,要求每年向上级报备上年度相关情况,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六是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编辑 田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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