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
原来许多成语背后
都蕴含着法律知识吗?
通过成语了解法条
让我们跟着少年普法官
一起拓展知识
增长见识吧!
以讦为直——他人隐私要尊重
为人正直
是我们对他人品格的赞美
但正直不代表
可以随意侵犯他人隐私
侵犯隐私不仅违背道德
还会触犯法律
来看看普法官是怎么解读的吧!
以
形容用揭别人的短或隐私,来表明直率。
普法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隐私。
背信弃义——信守承诺很重要
临时被“放鸽子”可不好受
好在越来越多的约定
被白纸黑字地写在合同里
这份约定法律来守护
来看看少年普法官的解读吧!
背信弃义:
指不守信用和道义。
普法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囤积居奇——炒作高价不可取
储存商品再高价出售
这种赚钱的方式看似轻松简单
实际上
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少年普法官来告诉你
哪些事情不可为!
囤积居奇:
意为大量收购、储存商品或市场中比较稀缺的资源,等待时机再高价出售。
普法时间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看完“少年普法官”的精彩演说
有没有超级心动呢
赶快加入“少年普法官”的行列吧
一起科普法律知识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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