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14日,
由四会市文明办主办的
“2022年四会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系列活动之《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教育活动”
分别走进四会市玉城学校、四会市实验学校,
引导学生提高文明意识,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营造学习、宣传、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文明促进条例学习教育活动走进四会市玉城学校。
△文明促进条例学习教育活动走进四会市实验学校。
为强化学习宣传《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以下称《条例》),
活动现场设置了《条例》专题展览,
以图文并茂的形式,
向学生展示具体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活动中,
志愿者引导学生
围绕《条例》中的公共秩序、
爱护环境、文明出行、文明旅游、
文明上网等方面进行学习。
△志愿者引导学生学习《条例》内容。
现场还设置有奖问答互动环节,
以简单有趣的方式,
让《条例》宣传更接地气、入人心。
同学们纷纷积极参与抢答,
在潜移默化间“种下”文明的种子。
△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问答游戏。
《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明确了文明行为的边界和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为文明行为和善行义举提供更大力度的鼓励和支持。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活动,
培养学生们的文明习惯和社会责任感,
提升同学们的文明素养,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融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
让文明之花在四会校园绽放!
资料来源:四会文明网
摄影:蔡志能、曾志锋
编辑:曾志锋
责编:孙 钰
主编:冼天悦
总编:高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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