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报道: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担当

汕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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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汕头市检察院、澄海区检察院、龙湖区检察院、金平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相继揭牌。这标志着汕头两级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将深化整合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检察办案监督合力,更好服务保障汕头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

  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是汕头两级检察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彰显检察担当的创新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汕头检察机关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发展,进一步更新司法和工作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2021年以来,汕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15条意见等文件,深化各项安商惠企检察举措,全力服务保障汕头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护航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

(汕头市检察院干警走进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

“15条”意见扶持产业发展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了汕头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一环。

  对此,汕头市检察院出台《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提出四个方面15条举措,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汕头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意见提出,要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汕头市检察院放出多项实招。包括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犯罪,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等侵犯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依法打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严肃办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造成企业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该意见还明确了要发挥检察职能,共同推进练江污染整治、内海湾生态环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违规建筑清拆、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助力营造干净整洁城市环境。

  在法律监督方面,加强对涉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促进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完善检企沟通联系长效机制、完善企业维权检察救助机制、健全企业法律服务机制、探索“汕潮揭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等,用心用情用功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工业强则汕头强,产业兴则汕头兴。”汕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章波表示,汕头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同步衔接推进涉企“挂案”清理,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保驾护航。

推进企业权益多元化保护

  今年7月以来,在汕头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市、区两级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相继成立。由检察院、工商联等多家部门组成的管委会,通过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加强监督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监督、促进企业践行合规承诺,帮助涉案企业脱胎换骨,走上依法合规经营之路。

  这是汕头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另一番行动。

  近年来,在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形势下,汕头两级检察院坚持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助力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今年8月,在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潮南区检察院审查发现,涉案企业在被刑事立案前已积极向税务部门申报转出已抵扣税额,并缴交相关的滞纳金,尚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该案涉案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涉案企业负责人属初犯、偶犯,而且涉案企业有近百名工人,纳税信用为A级。”办案人员介绍说,鉴于这一审查结果,潮南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组织不起诉公开听证,参会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的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既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也使近百名员工就业免受影响。

  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涉经营类犯罪的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大程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一个个小企业的平等保护,折射出的是检察机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大作为。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汕头检察机关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捕11人、不起诉18人。

  “只有企业好,经济才能好。”汕头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为充分释放法律监督效能,汕头检察机关还积极打造企业合法权益多元化保护格局。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专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清理出“挂案”13件,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依法监督撤案11件,让涉案企业放下包袱、放手经营。

  汕头检察机关还积极办理涉企业的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引导企业绿色发展。2021年以来,先后发出104件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经营的企业进行整治,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依法办案优化营商环境

  在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上,汕头检察机关一方面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依法不捕不诉;另一方面,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汕头市检察院着眼民营企业腐败治理,深挖长期侵蚀、损害企业合法财产的内部“蛀虫”,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76人、起诉72人。同时将追赃挽损贯穿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在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亿余元的合同诈骗案件中,汕头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终成功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

  在此基础上,重拳打击欺行霸市等损害企业利益的黑恶犯罪,批捕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犯罪10人、起诉15人。与汕头中院、汕头海关缉私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批捕走私犯罪52人、起诉74人。依法严惩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批捕64人、起诉83人,办理汕头首宗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办理该类案件4件4人。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也持续加大惩治犯罪力度,助力企业打造驰名商标、知名品牌。”据办案人员介绍,汕头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企业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破坏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犯罪,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3人、起诉202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玩具之都”澄海区,有近5万户玩具产业市场主体,澄海区检察院2021年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成为省内唯一获表彰的检察机关。

  “我们将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当好党委的法治参谋助手。”彭章波表示,汕头是著名侨乡,民营经济活跃,汕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检察举措,用心用情纾解民营企业家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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