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面积“缩水”,开发商不肯退款? 茂南法院及时调解化纠纷!

茂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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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车位购买协议后,开发商公示的车位面积竟然比协议约定的面积“缩水”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茂名某小区业主陈某为了购买车位,便与开发商签订了《车位出让协议书》,对车位面积、价格等进行了约定。签订协议后,陈某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车位款。

但是,当开发商将车位情况进行公示后,陈某发现他的车位面积比协议约定的面积减少了1平方米。陈某便根据协议,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面积差异款,但交涉无果。因此,65户遭遇类似情况的业主将开发商诉至茂南法院。

经过主审法官的调解,其中33户业主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开发商退还车位面积差异款给业主,并承担65件案件的诉讼费用。因其他32户业主无法与开发商达成协议,法院也及时对该32件案件作出了判决。

其后,开发商按调解书和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业主们退还车位面积差异款。不料开发商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未按要求将诉讼费用支付给业主,65件案件涉及的费用总计3250元。

业主们将情况反映给茂南法院,法院也指派了法官跟进处理。为了及时实现业主们的权益,法官专门约谈了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从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企业商誉的角度出发,避免成为被执行人而给公司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经过法官的一番释明,开发商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同意向业主支付该公司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并当场履行完毕义务。至此,该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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