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出入桂城人流密集场所需严格执行进门三件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密切关注疾控部门最新防疫要求,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重点查”“联合查”“回头查”,桂城市监持续开展突击检查,严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进一步把好市民安全关。
近期,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电动车统一整治专项行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目前共检查销售门店79家次,对9家涉嫌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电动车经营企业立案查处(其中6宗为改装电池),涉案货值6万多元,没收电动自行车7台,罚没金额3万多元。
今年以来,国内多地发生电动车起火伤人事件,半路冒烟起火、电动车自燃致死、楼道电动车接连爆燃……电动自行车变成了火灾“重灾区”,其中,私自改装暗藏着重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持有有效3C强制性认证证书。
为此,桂城市监所执法人员前往辖区内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重点检查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持有有效3C强制性认证证书、锂电池实物是否与说明书电池信息一致、是否存在改变电池电压装置、车速篡改装置等违规改装维修行为。通过对改装、加装等突出问题“重点查”,与交警部门“联合查”,对问题企业开展“回头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
“为了追求跑得快、续航长,部分经营者把将48V电池改装成更高电压的电池,擅自增加电池容量,或更换原装电池(如将锂电换成铅酸电池),这是十分危险的。”桂城市监所执法人员周明辉说道。
执法人员在检查电动车是否有改变电池电压装置。
据介绍,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中规定,电池标称电压应该不大于48V,如对电池进行违规改装则容易引起线路发热,造成电路过载,甚至击穿短路,引起自燃和爆燃,在行驶、充电和存放过程中存在极大火灾隐患。
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改装行为的同时,桂城市监所还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对经营者严明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接下来,桂城市监所将持续发力不松劲,重拳集中打击、合力攻坚整治、全面宣贯普及,通过联合交警“上路查”、动员社区全覆盖摸查、集中约谈问题企业、与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措发力,规范电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佛山新闻网 郑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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