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街”顾名思义就是驾驶机动车在交通道路上轰鸣疾驰,这些车辆往往经过非法改装大多速度快、噪声大。
非法改装不仅造成噪音污染,对车辆的性能也有损害。驾驶非法改装车辆在路上享受“速度与激情”,殊不知这已涉嫌违法。
近日,阜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之机,结合“秋冬季攻坚”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辖区开展“静音行动”,重点打击车辆“炸街”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行动中,查获2辆改装机动车。
01
9月28日晚,民警在辖区巡逻时,由远而近传出了车辆轰鸣声,不一会儿,一辆女装摩托车进入交警视线,民警立即对其截停接受检查。
经现场勘验核实,该两辆女装摩托车改装了排气筒,民警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对驾驶员做出了处罚,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02
9月30日上午,民警巡逻至阜沙医院路段时,一台小车轰鸣而过,随后民警立即进行拦截,发现该车辆非法改装了排气筒。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对驾驶员做出了处罚,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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