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来的“家贼”
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灵活而有弹性的“钟点工”劳动方式,被大众逐渐认可,很多家庭都倾向于雇佣钟点工,以便分担一部分家务。这种工作方式往往按小时收费,工作时间不长却深入雇主家庭内部。这就导致一些小时工滥用雇主的信任,没有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见财起意实施盗窃,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
01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13日,王某受吴某雇佣,在吴某家担任小时工,负责做饭和打扫全屋卫生的工作。谁曾想,王某竟悄咪咪从吴某家中偷拿了近7万元人民币。
2022年1月20日,王某在一层打扫卫生时发现进门右手柜子里有一个黑色的包,她瞧了瞧看见包里正好有钱,王某见四下没人,顺手取走了1万元人民币;2月10日,王某在二层吴某母亲卧室打扫卫生时,又发现柜子里有一个深色的包,包里大概有1万元人民币,于是顺手牵羊将全部现金拿走了;2月15日,王某趁打扫卫生时又在第一次盗窃的黑包中窃取了1万元人民币;2月17日,她在二层卧室趁无人之际偷偷取走了包中的4万元人民币,这是她第四次拿钱。王某窃喜,将偷来的近7万元存入银行卡中,就和吴某请假回老家了。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2022年2月21日,吴某母亲发现自己原本用于购买助听器的两万元现金不见了,这才终于意识到自己家被盗了。她们悉数清点了全部现金存款,才发现原来不止这两万元被偷了。吴某分析,自从王某来了之后,自己家才开始出现丢东西的情况,并且丢现金的房间,也没有其他人进出过,平时只有王某总会进出,吴某觉得王某的嫌疑越来越大。随后立即报案,经过警方勘察证实,将王某在其老家抓获。
02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3
检察官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们,请您在聘请小时工时走合法正规途径,选择可靠的家政公司,也可以提前了解小时工的以往工作情况,以便挑选更适合自家的家政人员。同时还要增强防范盗窃意识,不要暴露财务,定期清点,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情况下建议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以防财务丢失时缺少有力证据。最后在小时工工作期间,尽量避免让其单独停留在房间内,将“家贼”出现的机会扼杀在摇篮里。
来源:京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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