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降、缓、返、扩、补”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稳岗!

五邑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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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今年决定开展2022年度暨首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也是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我们将聚焦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围绕社保减负稳岗政策、就业补贴政策、创业扶持政策等3个专题,开展个体工商户纾困政策宣传。

第一期

先来看看在社保方面

都有哪些减负稳岗措施

社保方面采取“降、缓、返、扩、补”组合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减负稳岗。

“降”

即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

1.工伤保险阶段降费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20%。

2.全省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适用于所有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适用于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即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缓”

即缓缴社会保险费

1.对餐饮等22个困难行业中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2.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缓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养老保险费。

3.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返”

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单位,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定比例进行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大型企业由30%提高到50%。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该政策免申即享。

“扩”

失业保险保障扩围

具体为发放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2021年符合失业补助金条件但未申领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内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将按2021年的规定核发待遇。

“补”

即发放社保相关的补贴补助

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以上市中,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顶格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该政策免申即享。

2.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3.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在我省注册、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费款所属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该企业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所属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个人缴费)的5%给予一次性发放补贴,每户不超过5万元

该政策免申即享,由税务机关直接发至企业账户;符合申领条件且未收到补贴的企业还可主动申请。

来源: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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