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窗口收到一个从吉林省寄来的包裹,工作人员开始以为是复议申请和证据材料,拆开却发现包裹里是一面锦旗。原来,这份“神秘”的快递,是一位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家长寄来的……
今年5月,珠海某高校的一名学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纠纷,进而对他人实施了殴打行为,造成受害人挫伤的伤害后果,派出所接警后进行了立案调查。
案发后第二天,该名学生收到了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学生面临被学校开除的风险,受害人也未得到经济赔偿。学生家长风尘仆仆地从东北赶往珠海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办案人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办案单位进行座谈了解案情。经过审理认为,该名学生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属于殴打他人一般情节中的顶格处罚,与学生的主观恶意、违法性质及社会危害性并不匹配。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及背后的民事争议,复议办案人员多次给申请人及其家长做工作,向其充分阐明案涉违法事实和法律规定,敦促其主动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并进行相应赔偿。同时,办案人员还与受害人进行沟通,耐心向其释明调解的合法性和有利影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复议办案人员向办案单位传达了案件进展情况,办案单位知悉后主动撤销了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最终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这个案件反映出的是珠海市司法局以“三机制”促进行政复议调解提档升级的一个缩影。2022年,珠海市司法局积极探究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在行政争议源头、中枢、末端三处同时着力,促进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加强末端控制
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动机制
坚持把非诉讼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借助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引导未经复议程序的行政纠纷先行进入复议程序处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实现调解成效最优化,避免因“应调不调”“能调未调”“轻微没调”产生后续救济程序,增加不必要的行政诉累。
强化中枢发力
畅通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机制
复议机关主动靠前、提前介入,对于事实清楚的简单案件,在立案前迅速精准识别事实认定和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将意见及时反馈行政机关,督促行政机关“能调尽调”“内部先调”。
对于进入复议程序的案件,全面充分研判案情,对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或不当的,协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内容适当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加大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沟通力度,采用电话、视频、现场调查及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面对面”或“背靠背”协商沟通,挖掘行政复议背后的实质争议,“点对点”各个击破,确保“案结事了”。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深化源头治理
健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长效机制
依托依法行政教育基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要求全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行政调解力度,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基地自2021年4月15日揭牌以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参观、旁听庭审、案例评析等活动,目前已有上千名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
2021年,珠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前调解的案件152件,调解成功率73.68%。立案后通过调解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或向申请人释法明理后申请人自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138件,占审结案件数22.8%。立案前和立案后的综合调解率达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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