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医企联合科研平台”,省二医征集合作企业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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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是省卫健委直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目前,医院设置了79个科室、53个专业,已开放2300张床位(近期将增至4000张床位,筹建I期临床研究中心,增加13张I期临床研究床位)。有创伤显微外科、腔镜外科、康复医学科、产科、新生儿科、普通外科、急诊科、传染病科、心胸外科等9个专科为省级重点学科。

医院已建成开放共享、功能齐全的医学实验中心,设置公共实验区、细胞培养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区、免疫学实验区、免疫组化室、精密仪器室等,科研设备包括细胞显微操作系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流式细胞分选仪、高通量基因测序系统等。动物实验中心已通过广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认定,设置SPF实验室、普通动物实验室及功能实验室,实验设备包括脑立体定位仪、动物生物信号采集与分析系统、双人双目手术显微镜、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脑片膜片钳系统等。医院有广州市重大脑疾病分子功能影像与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和广州市代谢性疾病与生殖健康重点实验室2个市重点实验室。医院联合香港大学、暨南大学共建了代谢与生殖粤港联合实验室,联合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共建“生物治疗临床转化中心”。另外,我院还承担建设“广东省重大传染病临床检测BSL-3实验室”(p3实验室)。

 

图1. 医院科研平台

2015年1月,我院成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院重视并支持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的开展,截至2022年9月,完成备案9个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组:血液内科、风湿与临床免疫、肿瘤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医疗美容科、妇科,共备案主要研究者12人。组织人员参加院内外GCP培训并获证书400余人次,其中院外培训372人次。已建成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分中心(北京天坛医院)两大临床医学研究平台。2020年,成为广东省肿瘤药物临床试验联盟单位之一。2022年,整形美容专业医疗器械临床研究联盟的发起单位。同时,也已建立全流程智能化临床研究平台,包括远程药物临床试验监察、稽查系统以及受试者筛选系统,发挥智慧医院管理临床研究的优势。

2021年医院获各类科研项目立项135项,合计科研经费5942万元。近两年分别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873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70万元)、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00万元)、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00万元)等重点项目。2021年医院以第一作者和/或通讯作者发表10分以上论文27篇,其中单篇论文影响因子最高为53.44分。我院超声科团队主持完成的“女性不孕症超声造影的关键技术及基础研究”荣获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图2. 医院近期科研成果

企业资质要求

(一)申报企业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企业,有重大科技攻关的需求,具备将科技攻关所形成的成果进行产业化生产的能力。

(二)申报企业具有一定的科研人才储备。科研人才应为企业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1)主持过省部级课题及以上级别课题;(2)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文章,中科院二区、影响因子5分以上。

科研平台合作内容

(一)科研平台共享。我院可为申报企业团队人员提供医学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等科研平台开展科研工作。

(二)联合开展临床试验(包括药物、器械和诊断试剂,I~IV期),提供生物样品分析检测服务,给企业相关人员提供GCP培训学习机会,在符合知情同意等要求下,可赋予研究相关临床数据查阅及使用权限。

(三)我院可向申报企业内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实习岗位,以及支持科研人员的培训及进修;不定期进行技术、医改政策、临床需求等院企探讨交流会;逐步建设院企联合实习合作基地、联合研发中心及联合博士后培养工作站等。

(四)申报企业若有创新医疗器械、创新药物、新型体外诊断试剂、特医食品、人工智能医学等研发项目,享有与我院优先合作权利和“绿色通道”,以搭建“医企”协同创新模式,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医研企主体的深度融合,促进企业优秀科技成果转化。

(五)研究平台各自独立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独立完成方所有,合作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所有,相关成果署名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

(六)医院和企业双方共同投入项目研究经费,开展产学研医联合攻关研究。

(七)企业科研人员在联合平台申报国家级项目并立项可享受科研绩效奖励。

申请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材料;提供科研人才关于项目批复和科研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

(二)医院审定。医院综合申请企业的科研水平、未来发展态势等进行评定。

(三)经双方确认,签订合作协议。

运行与管理

(一)我院可在企业挂牌,冠名方式一般为“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XX(合作方中文名称)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平台,可在遵守我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以平台为单位开展科研活动。

(二)平台设立后,应严格依据合同执行,遵守规章制度,平台的经费、资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转让等必须全部由医院和企业统一管理,严禁体外循环。

(三)平台采取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实行退出机制。

(四)经考核,平台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撤销:

1、经合作双方协商,提出撤销;

2、平台合作期满后双方未续签;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的。

其他说明

(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择优遴选申请企业。

(二)企业和科研人才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10楼科研科。

(三)本通知由科教部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一号楼十楼科研科办公室

联系人:陈莉智

联系电话:020-89168017,15989039181

联合出品

融媒体中心·科教部

医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大院

医院电话:020-8916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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