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
是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禁止行人通行
然而
下面这位红衣女子的举动
让交警蜀黍惊呆
幸好民警及时出手!!!
9月18日16时许,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控中心在对G78汕昆高速田林县路段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一名红衣女子在高速路应急车道上招手拦车无果后,横穿高速公路,继续在超车道上招手拦车,再次失败后,居然沿着超车道一路行走,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视频巡查民警立即通知附近公安检查站民警前往处置。
接报后,公安检查站民警立即赶赴“拦车路段”查找该红衣女子。巡查了一段路后,果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看到该女子。看到该女子时,该女子还在快车道上来回行走,不停地张望,企图拦停过往车辆,民警不禁吓出一身冷汗。见状,民警立即停车,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迅速将该女子带离高速。
经向红衣女子班某了解,其当天乘坐田林往旧州的面包车到达旧州街上,后从旧州街上经小路爬上高速公路,想在高速路上拦车回隆林县的家里,可惜一直没有车愿意停下来搭载她,最后被民警带下了高速。
民警对班某违法上高速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申明利害,指出在高速公路上拦车搭车的危害性。最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班某在高速路上行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示
请不要为了贪图方便而擅自跨越护栏横穿路面,更不要从高速互通出入口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伤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承担事故责任!“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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