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贵州兴义 9月22日上午,在万顷碧波的贵州万峰湖畔,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主题)发布会,这是最高检首次在办案现场发布指导性案例。
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了类似万峰湖污染等一大批“硬骨头”问题,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发挥独特治理效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其发挥治理效能的制度逻辑就是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同、综合发力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具体而言,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检察机关解决办案中具体问题的工作方法。在专案办理中,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检察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案工作进展情况,得到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利益是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目标追求和方向指针,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制度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强劲动力。专案办理正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推动关系当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污染问题解决。在能否结案问题上,通过公开听证引入公众参与,整改成效满不满意让人民群众说了算。
三是坚持依法规范履职。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既有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程序要求,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信力,也有司法强制力、权威性的刚性保障。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依法开展调查取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以提起诉讼作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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