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十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建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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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从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到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作为一名长期关注研究法治中国进程的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对于过去十年我国社会治理制度变迁与法治建设重大理念创新有着深刻的观察。

在他看来,十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重心进一步向基层下移,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同时,随着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建立完善,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广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系列创新举措也纳入了杨建顺学术研究的范围,他认为,广东在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等方面的探索,对于推动国家层面的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期待广东未来能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更多实践经验支撑。

从“管理”到“治理”

体现社会建设观念更新

南方日报、南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如何看待这十年来社会治理制度的发展演进?

杨建顺:这十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此前,我们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和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这些年的发展,体现出观念的更新,也反映出社会治理的主体多元化、手段多样化,折射了我国社会治理水平的大幅度提升。

南方日报、南方+如何理解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之间的关系?

杨建顺:社会治理是政府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目标的确认和发展。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贯彻这四大治理的理念,才能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为社会治理社会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提供了保障。社会化,要求广泛覆盖性,包括参与建设、治理和共享;智能化,意味着智能机器人技术及现代管理理念的普遍适用;专业化,要求专业的队伍、专业的理念、专业的技术和专业的运行。

所有这些,都需要有法治化来作为保障。只有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确保参与型行政的理念得以贯彻落实,充分引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关键节点的程序,追求正当程序价值,才能确保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实效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从而提高治理社会化水平,并确保社会治理的智能化和专业化。

南方日报、南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杨建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市域社会治理在治理结构中处于关键层级,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具有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调动治理因素的天然优势。

市域社会治理是由村(居)、乡镇、区县等不同层级构成的完整社会治理体系,这就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面对复杂多样的治理对象,要求全面提升治理理念、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扎实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要让人们充分认识到,只有在秩序中享受自由、在规则下追求幸福,才能够实现真正的自由和幸福,无视秩序或者规则,便要受到相应的“强制”,这是现代国家的普遍规律。

同时,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前提就是党员干部要做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这既是做好工作、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自己遵守法律的需要,更能有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管理工作水平。

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

法治政府进步巨大

南方日报、南方+这十年来,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哪些进步印象深刻?

杨建顺:过去十年,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进步非常巨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党的一系列重要会议,先后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蓝图。尤其是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7个衡量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其中,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结构主线上,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目标设定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在任务举措上,对已经完成的不再部署,需要持续推进的进一步强化,试点成效突出的全面推广,并提出新任务新举措,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

南方日报、南方+如何看待新征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独特优势?

杨建顺: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这本身就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法治的独特优势。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才能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法治广东建设

推动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南方+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如何看待广东这些年在行政复议上的探索?

杨建顺:我注意到,广东着力把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这些探索具有重要的样本价值和意义。

一方面,行政复议制度的推进,对于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私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客观来看,目前行政复议还存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体制和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从这种意义上说,广东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方面的探索,不仅是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国家层面制度改革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广东建设的扎实推进,就是打造最好的营商环境,就能形成一张亮丽的广东名片,从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南方+迈上新征程,广东如何“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杨建顺: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广东一直是试验田、排头兵,为国家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探索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广东同样做出了大量创新。

推进社会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对广东而言,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前列,需要继续建构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和制度。

比如现代行政法学注重参与型行政的理念,强调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和自愿接受性,但这并不排除行政行为以强制为后盾。因为人们共同认可的规则以及物理性强制力等具有威慑性的手段,都应当是法律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应当得到尊重和遵守。但与此同时,应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的程序性规制,乃至事后一系列权利救济机制。依托完善的程序支撑,依法行政成为多元纷争解决机制中需要始终强调和贯彻落实的价值指引,从而推动实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期待广东在这方面有更多探索实践,在更高水平上打造更高质量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实践经验支撑。

【人物小传】

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家》副主编,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日本法研究所所长,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著作20余部(版),参编各类教材等30余部(版),发表论(译)文300余篇。曾参与教育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等多部国家立法。

【记者】尚黎阳

【统筹】尚黎阳 骆骁骅

【出品】南方会客厅“逐梦新时代新征程——我眼中的十年”系列访谈

编辑 何玥莹
校对 潘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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