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9月10日晚,交警金平大队四中队组织警力在金凤汕樟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11日凌晨0时26分许,一辆号牌为粤D/13Sxx的白色小汽车沿金凤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该车的男子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从河南商丘来汕务工已14年的王某,持有准驾车型为B2(重型货车、小汽车等)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货运行业近20年 ,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老司机”,目前在中心城区某物流园跑长途货运。据王某交代,10日晚11时多,他独自在汕樟路一家餐饮店吃晚饭,期间喝了约2两白酒。酒足饭饱后,王某自认为自己平时酒量不错,喝这点酒开车回家应该问题不大,便自己“操盘”驾车上路,不料开到半途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抽取血样送检,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9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目前,王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王某在面临刑事处罚的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也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对此,王某表示十分后悔,他本身知道喝酒绝不能开车,但扛不住内心的一时侥幸,最终付出了接受法律严惩的代价,唯一的收入来源也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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