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惠州中院刑二庭法官尹海霞获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是广东省获此殊荣的四个先进个人之一!
尹 海 霞
2009年进入惠城区法院工作;
2012年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家事合议庭成员,主要负责审理家事案件;
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惠州市十佳法官”;
2015年调整至刑二庭工作,审理刑事案件;
2017年调整至执行局工作,主要审理执行异议案件;
2019年调整至刑庭工作,主要审理未成年人案件;
2022年4月进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工作;
尹海霞法官怀揣着做一名司法为民好法官的初心,自她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教惩结合、情法相融。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共审理刑事案件733宗,其中未成年人案件196 宗。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始终恪尽职守,以专业审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尹海霞法官进校园普法
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尹海霞法官还开展多类型、多渠道的特色工作。她总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并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编写相应的宣传资料,进校园普法宣传,获得老师、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一名负责少审案件的刑事法官,我深感责任的重大。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意继续坚守这份工作,以突出的工作成绩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非常重要。未成年人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护航青春,守护未来,从“心”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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