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惠城法院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工作室揭牌

南方+ 记者

用高质量环境资源司法守护好惠州的“好山好水好空气”。9月15日上午,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城法院”)举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工作室揭牌仪式,并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等6家签订《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备忘录》,通过构建“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

“专门+专业”实现精准保护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司法水平,惠城法院采取“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判”模式强化环资审判力量。活动当天,惠城法院在与会单位和媒体的见证下举行了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工作室成立发布会,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王瑞南,惠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伟东等人共同为工作室揭牌。据悉,这是惠州市首个环资“三合一”审判工作室。

该工作室设在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配有3名分别来自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领域的员额法官,均具有10年以上的审判经验,并选任了4名具有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因案制宜”搭配组成交叉合议庭,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据统计,每年该院受理相关案件约200余件。王瑞南表示:“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是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模式对内可以聚集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对外可以统一执法司法的协作路径,营造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下一步,惠城法院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工作室将在提升环资审判专业能力、打造环资领域精品案例、加强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强化环保专题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环资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多元+共治”落实系统保护

揭牌仪式结束后,惠城法院举行了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席会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惠州市水利局、惠州市林业局、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等6家单位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会上,与会单位就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机制、环境司法执法信息共享制度、专家陪审和辅助审判制度、环境资源案件多元化解机制、速审速执制度、犯罪行为移交刑罚制度、加强专业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宣传等九项内容达成了协作共识,共同签署了《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备忘录》(下称《备忘录》)。“此次会签非常有意义,既促进环境资源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和资源共享,又增强环保执法与司法审判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水利局副局长毛新春说道。

各签约单位在会上都表示,将以《备忘录》会签为契机,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基础上,持续推动建立完善交流研讨、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等配套保障机制,共同构建生态文明全链条协同保护格局。

近年来,惠城法院一直坚持强化与环境资源部门沟通协作。“除建立联动机制外,我们此前也举办了环资审判开放日、参加环境资源部门非现场执法活动、在红花湖、西湖景区设立了巡回法庭等,积极融入多元共治的生态治理格局。下一步我们也将和联动单位持续探索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令等创新手段,以法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惠城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黄艳介绍。

“教育+预防”促进源头保护

会后,惠城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环境资源保护六大典型案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邀请所有市民一起学法懂法用法,提高环保意识,共同保护美丽惠州。接下来,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工作室将继续通过巡回审判、邀请旁听庭审、编印宣传册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监督者。

【记者】卢慧

【通讯员】刘贇 陈婕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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