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律层面确认了强制报告制度,对加强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
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新兴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多措并举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保护网”、筑起“防火墙”。
部门协调联动,织密“保护网”
新兴县检察院干警积极开展走访调研,与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会商,向其讲解强制报告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新兴县检察院联合县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部、卫生健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机制(试行)》,明确了畅通联络渠道的工作要求,细化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联动难等现实问题,建立新兴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体系。
汇多方力量,“未”爱筑起防火墙
近日,新兴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第一次联席会议,县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部、卫生健康局等九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对《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机制(试行)》进行详细解读,对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报告情形、配套救助措施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要积极履行职责、不定期巡查、加强指导培训等工作要求。参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围绕如何确定报告情形、拓宽宣传方式、强化报告主体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携手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达成一致意见。
合力加强宣传,打好“预防针”
为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新兴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如应民政部门邀请为全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授课宣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结合“双报到”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到城北社区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赠送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2000多张,张贴于宾馆酒店、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等场所醒目位置,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街知巷闻”。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同向发力,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的线索,及时报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谁来报告
快搬起小板凳
听检察官详解
01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02
谁来报告?
《意见》规定居(村)民委员会,学校、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者,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等救助机构,社工机构,旅馆等,凡是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都是强制报告部门。上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公职人员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03
什么情况要报告?
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就要报告,比如未成年人非正常伤残、死亡、遭受家庭暴力、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被遗弃;疑似被拐卖或被收买的,被组织乞讨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疑似的或者面临危险的都要报告!
检察官温馨提醒
1、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予以行政、刑事追究。
2、及时报告取得明显效果的,予以表彰、奖励。
3、对报告人信息保密。
来源:新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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