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4台手机对着我拍
我不同意
他就说我‘落伍’!”
近日
“女子剪发被4部手机对着直播”
这一新闻
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湖北武汉的市民周女士反映
自己在理发店剪发时
理发师竟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
她要求停止直播
却遭到拒绝
周女士说
该理发师认为直播对顾客没有损失
还称“别的顾客都很开心
能在直播间露脸”
周女士一气之下
连头发都没剪完
就离开了理发店
周女士所说的理发店里
一个手机支架
放在进门第一个剪发位的镜子旁
上面固定着4部手机
其中3部手机开着直播
1部放着音乐
一名男士正在手机前跳舞
与周女士发生口角的理发师熊先生称
他从今年2月份就开始直播剪发
在他直播间露过脸的顾客非常多
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提出反对意见
并表示:
“现在直播常态化了
(周女士)又不是明星
普通老百姓怕啥?”
熊先生用3部手机
分别在3个不同的平台直播
他说
现在理发行业都在通过直播理发
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做推广
不少网友对此表示
并不认同此种直播行为
某大型连锁理发店的工作人员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他们店有负责拍摄短视频的理发师
专门拍摄理发效果好的顾客
再发到社交媒体上吸引新顾客
“不过,不管是拍还是发
我们都会提前征得顾客的同意”
直播的隐私边界在哪里?
经搜索发现
早在3年前
网红餐厅私自直播食客吃相
也曾引发争议
@消费中国 提醒消费者
在公共场所比如商店、餐厅等
如果遇到“被直播”
消费者有权要求侵权者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还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举报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而对于此次
理发师擅自直播顾客剪发的行为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柳正权也表示:
理发师不经顾客允许直播剪发过程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顾客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拍摄并赔礼道歉。如对方拒不配合,顾客可以保留直播视频内容和消费记录,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根据具体侵权情况,侵权人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或被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除了理发店、饭店
普法君此前也报道过类似新闻
户外搭讪式网络直播是其中一种
主播通常在繁华的商业街区
对途经的路人进行搭讪、追拍
甚至提出各种要求
……
许多路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被主播拍摄
出现在他们的视频或直播中
一位主播搭讪的全过程
被视频平台全程直播
在被路人拒绝后
该主播依然尾随在路人身后
一边拍摄
一边对路人的外貌衣着进行点评
甚至有主播在开播的40分钟内
搭讪了七八位女孩
直播固然无可厚非
但凡事皆有底线
尤其是它已经不是一个新鲜事物
直播者更应该懂得其中规则
正如同人人都有权直播
他人也有权拒绝“被直播”
任何侵犯了他人私域
使他人感到不适的行为
都有理由被制止
其实
理发师的那句
“不是明星没啥可怕的”
恰恰将事情弄反了
日常生活中
普通人更在意、也更有权利
“计较”镜头的边界
拒绝“被直播”
并不是顾客“落伍”
而是理发师的行为太过野蛮任性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直播盛行绝不是越界盛行的理由
在人人都有“摄像头”的时代
更应该了解摄像的禁区
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
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你还遇到过哪些
令人不舒服的直播行为
欢迎留言评论!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网、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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