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待遇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省关于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的要求,从2022年7月起,韶关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由原来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由8197元/月下调为7244元/月。根据《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关于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月平均工资基数1.5%划入的规定,韶关市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由122.96元/月调整为108.66元/月,从2022年7月起执行。
目前,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正在按照《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研究制定韶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预计今年底出台实施,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将固化调整为2021年韶关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约121.88元/月)。
【全媒体记者】李幔 范永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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